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4号)、《上海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上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总则
医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申请-考核”制。考生根据学院要求提交用以证明学习能力、知识结构和科研潜质的申请材料,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
二、组织管理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各项工作。
2.学院成立申请材料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面试小组,具体实施招生各环节的考核。综合考核面试小组由至少5名所在学科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组成,要求责任心强、为人公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外语交流能力强,其中正高职称人员一般不低于60%。
3.学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招生过程的规范管理,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
三、申请审核程序
1.考生须按照2021年上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时提交报名材料,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伪造。一经发现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
2.学院申请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成绩由审核小组成员独立评分。审核通过者(材料审核成绩≥满分的60%)可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综合考核面试名单将另行通知。
四、综合考核细则
1.考核形式:
统一采取网络远程在线视频的方式进行,采用“腾讯会议”软件,具体操作方法、设备及环境要求、注意事项详见《2021年上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其中《2021年上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请发送至医学院邮箱:medicine@oa.shu.edu.cn。
2.考核内容: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我校今年不再统一组织线下外语考核,因此考核内容均以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进行以下四方面考核(满分500分):
(1)英语能力考核:主要考察考生英语口语、听力、文献阅读及翻译能力等,满分100分;
(2)专业基础考核: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掌握情况,满分100分;
(3)专业综合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对该专业理论知识和科研动态的综合了解;满分100分;
(4)综合能力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学习(工作)态度、科研能力、学术潜力等方面,满分200分。
3.考核要求及规则:
(1)考生应严格按照学校相关通知准备面试设备、环境、用品,并根据学院安排提前参加软硬件设备调试;
(2)考生在面试正式开始前做好双机位模式准备,每位考生需在视频中手持身份证置于右胸前,主动配合面试小组进行身份验证核查;
(3)综合考核原则上采取差额形式;
(4)各项考核成绩由面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作为该项考核最终得分;
(5)每位考生综合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
(6)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做详细记录,所有考核材料妥善留存、备查。
4.考核时间:
2021年4月27日- 4月29日,具体考核时间段及考生软硬件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专业名额
计划招生名额14名,科研经费专项计划招生名额4名。
六、录取
1.在服从调剂、双向选择的前提下,学院按照各学科招生总名额、导师招生名额及考生综合考核总成绩(各项考核成绩之和)进行排序(综合考核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①专业基础考核、②专业综合考核、③英语能力考核、④综合能力考核的成绩进行降序排名),同时综合衡量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科研经费专项计划招生名额在考生考核成绩合格的前提下由获得该招生名额的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确定。
3.材料审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300分者或英语能力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综合考核结束后学院将考核结果及时通知考生。
5.学院上报的合格考生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6.定向培养考生须签署定向培养协议。
七、咨询和申诉
咨询电话:021-66786700郑老师
申诉电话:021-66131159盛老师
八、其他
1.我院以研招网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被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学费等其他事项详见学校招生工作办法。
3.招生过程中的所有环节在纪委监督员监督下进行。
4.本办法由上海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5.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上海大学医学院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