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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医学院教师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1-04-09  孙湛蓉   浏览次数:   返回

各位教师:

为深入贯彻 “研究生教育大会”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教师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新医科”、“新工科”研究生培养模式和机制改革,走多样化人才培养之路,不断提高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医学院设立2021年“教师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即日起开始申报。请各位教师按照通知的有关要求,积极申报。

一、原则和方法

本项目的申请、评审、管理工作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平竞争、公正评审的方式,通过教师本人申请、现场答辩、专家评审赋分方式确立入选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目前在岗的医学院教师;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行为规范;

3.身心健康,能开展正常的教学工作。

三、申报领域

1.人才培养的改革与创新

2.学科及课程建设改革与创新

3.教材编写、教案设计的改革与创新

4.教学模式的改进与创新

5.医工交叉人才培养的探索

6.其他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创新

四、申报程序

1.申请人按要求填写《上海大学医学院教师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于2021年4月 30 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报送医学院办公室(东区3号楼315室),电子版以“姓名+教学改革项目”命名发送至学院邮箱medicine@oa.sh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2. 学院组织申报教师进行现场答辩及专家评审,拟定立项课题进行学院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立项。

五、经费和名额

项目资助分为一般资助和重点资助,经费分别约0.5万、1万,具体名额根据项目申报情况而定。

六、项目结题及考核

项目研究年限原则上为1年,项目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结题。项目结题时应按照要求填写《上海大学医学院教师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项目资助教师的学术成果,应遵循学术诚信规范要求,以附件形式一并提交。

七、经费使用

经费使用参照学校业务费报销要求,项目经费不得用作生活津贴。项目报销票据报送医学院综合办公室,审核签字后报送学校财务。

上海大学医学院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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