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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医学院2026年度融合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6-06-05  庄薪荣   浏览次数:   返回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大学“十大重点领域”交叉融合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医学院在医学学科的特色优势,促进医学与工学、理学、文学、管理学等学科的深度交叉,培育高水平跨学科创新团队,提升学院原始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特设立“上海大学医学院融合创新基金”项目,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数量及额度

1.医学院2026年度融合创新基金项目拟资助10项,5万元/项。

二、申报条件

1. 申请人需为学院全职在岗教学科研人员(含博士后),具体申报要求请参见《上海大学医学院融合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上大医〔2026〕8号)。

2.申报学院融合创新基金项目者,需提交《上海大学医学院融合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

三、项目管理和结题要求

(一)管理办法

1.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从2026年7月1日算起。

2.医学院学术委员会和项目负责人要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共同做好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具体管理办法请参见《上海大学医学院融合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上大医〔2026〕8号)。

(二)结题要求

结题需提交如下材料:

1.《上海大学医学院融合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

2.项目资助期间新增的研究成果清单。

四、申请办法

1.申请者须按申报要求向学院提交申报书。

2.医学院学术委员会对申请项目进行认真审核和评审,并提交学院党政联席审议、公示无异议后发布立项通知。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按照资助通知书的要求填写项目计划书。

3.申报时间

请申请人于6月20日前将《上海大学医学院融合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纸质版(需签字、盖章)1份交至学院行政办公室;电子版申请书同步发至指定邮箱ziqin@shu.edu.cn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66786700

电子邮箱: ziqin@shu.edu.cn

材料提交地址:医学院行政办公室(东区3号楼315办公室)


附件1:《上海大学医学院融合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2:《上海大学医学院融合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上大医〔2026〕8号)


上海大学医学院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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