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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医学院各类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6-06-04  庄薪荣   浏览次数:   返回

为深入落实学校“十五五”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人才强院战略,根据《上海大学医学院至诚学者高层次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上大医 [2026]9号)、《上海大学医学院融合学者激励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上大医 [2026]10号)、《上海大学医学院创新学者培育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上大医 [2026]11号)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启动至诚学者、融合学者、创新学者三类人才培育计划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及申报条件

(一)至诚学者高层次人才培育计划

1、实施原则

每两年集中开展一次遴选,每次不超过2名,培育周期为2年,资助标准20万元/人/年。

2、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为上海大学医学院全职在岗骨干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高尚,能够全身心投入学科建设与科研攻关工作,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要求:

(1)科研基础深厚:具备稳定、系统的研究方向,熟悉学科前沿发展动态,积累扎实的理论基础与科研工作经验,研究方向贴合重点学科建设规划,带动学科团队整体发展、支撑重点学科建设的核心能力。

(2)创新能力突出:具备极强的科研创新思维、重大项目攻关能力和学科统筹能力,能够独立牵头开展高水平科研研究,具备带领团队突破学科关键技术难题的潜力。近五年内已取得具有较高学术价值、行业影响力的标志性科研成果,成果质量、创新性处于院内同类教师领先水平,具备冲击更高层级科研成果与人才项目的基础。

(二)融合学者激励计划

1、实施原则

每两年集中开展一次遴选,每次不超过3名,培育周期为2年,资助标准8万元/人/年。

2、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为上海大学医学院全职在岗骨干教师,政治立场坚定,爱岗敬业、潜心科研、勇于创新,具备良好团队协作精神与产学研服务意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要求:

(1)科研基础扎实:长期深耕医学相关领域,2024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含专利转化)到账总额≥200万元;

(2)创新能力突出:近两年取得原创性科研成果,在本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能够独立牵头承担重点科研任务,具备解决行业关键技术问题的创新潜力;

(3)横向业绩显著:近两年牵头承担多项横向科研合作项目,项目实施质量高、行业认可度高,拥有丰富的校企、院企合作经验;

(4)转化成效明确:具备可量化、可核查的医学科技成果转化案例,实现技术落地、临床应用、产业转化或社会效益,具备持续开展成果转化的能力与资源条件。

(三)创新学者培育计划

1、实施原则

每两年集中开展一次遴选,每次不超过5名,培育周期为2年,资助标准5万元/人/年。

2、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为上海大学医学院全职在岗教师,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身心投入教学科研创新及学科建设工作,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科研创新能力出众:深耕本专业领域,近三年取得原创性、突破性科研成果,在业内具备一定学术影响力。具备攻坚领域核心技术难题、推动行业技术升级的创新潜能;

(2)科研发展潜力突出:深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与科研实践能力,已有多项创新性学术成果产出。近三年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牵头承担各类科研项目、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

(3)教学育人履职到位:主动融入学院学科发展规划,认真完成各项教学任务,积极参与课程建设、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工作,注重育人质量与教学实效,能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既定教学任务;

二、限制性规定

1、一票否决: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行为、学院年度考核不合格、科研诚信不良记录的人员,不得申报;培育周期内无法全职在岗、长期离岗脱岗、无法保质保量完成培育任务的人员,不予受理。

2、项目互斥:至诚学者、融合学者、创新学者不得同期申报。资助期内若获批学院内更高层级人才项目,按待遇就高、不重复奖励执行。

3、成果归属:申报材料中的代表性成果须以上海大学医学院作为申请人的第一单位,项目须依托上海大学医学院立项。

三、申请材料及提交方式

1、申请材料:填申报书(见附件1-3)

2、相关成果证明材料。

3、电子版提交:请于2026年6月12日17:00前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ushuainan@sh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XXX学者+姓名”。

4、纸质版提交:请将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于2026年6月12日17:00前提交至东区3号楼315会议室。

四、时间安排

1、申请截止日期:2026年6月12日。

2、评审时间:预计于6月中下旬进行。

3、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医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医学院徐老师,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学者积极申请。


医学院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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