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大学医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奖励办法》(上大医〔2024〕18号)文件,现对2024年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实施立项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医学院在岗教师在2024年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二、奖励申请及发放流程
符合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填写并向学院提交《上海大学医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奖励申请表》(附件1)。科研院长负责初审,对符合奖励条件的项目申请人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批准。
三、申请时间
请申请人于2月28日前将《上海大学医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奖励申请表》纸质版(需本人签字)贰份交至学院行政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66786700
上海大学医学院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