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学院(筹)研究生和培养导师:
为鼓励上海大学医学院(筹)跨学科新医科研究生,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培育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2019年上海大学医学院(筹)首次“跨学科新医科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从即日起进行。请各医学院(筹)研究生培养导师按照通知的有关要求,积极组织医学院(筹)研究生申报。
一、原则和方法
“跨学科新医科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的申请、评审、管理工作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平竞争、公正评审的方式,通过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推荐,专家评审后确立入选项目。
二、申请人条件
1.2019年入校的医学院(筹)研究生。
2.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行为规范。
3.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能够申请各类科研项目。申请的研究项目应具有开创性和前沿性,能够体现跨学科新医科的特色,并有较高的临床应用价值或基础理论价值。
4.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的学习和科研工作。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
1.申请人应按要求填写《上海大学跨学科新医科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 (请申请人附件下载申请书和汇总表,如无法下载请与李扬老师联系,邮箱: liyang2019@shu.edu.cn)。
2.评审将采取公开评审的方式进行。
3.入选的项目经医学院(筹)批准后正式立项,所取得的本项目学术创新成果应注明“上海大学跨学科新医科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其英文译为“Supported by New Medicine Postgraduate Innovation Fund Program of Shanghai University”。
4.申报材料要求:“上海大学跨学科新医科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双面打印),经导师推荐并签署意见后,于2019年10月10日前报送医学院(筹)综合办公室(东区3号楼203室李扬老师),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版以“姓名+创新基金”命名发送至李扬老师邮箱:liyang2019@sh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四、经费和名额
项目资助分为Ⅰ类、Ⅱ类、Ⅲ类,经费分别约0.5万、0.3万、0.2万,项目研究年限原则上为1年,项目申请人须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结题。具体名额根据项目申报情况而定。
五、项目结题及考核
项目结题时应按照要求填写《上海大学医学院(筹)跨学科新医科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导师须签署结题意见后与报送医学院(筹)综合办公室。项目资助学生的学术成果,应遵循学术诚信规范要求,以附件形式一并提交。已发表论文需提供文章首页及标注页,已录用论文需提供录用通知,研究报告等非论文论著成果需导师签字。
六、经费使用
根据要求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为业务费,经费使用参照学校业务费报销要求,项目经费不得用作研究生的生活津贴。项目报销票据经导师签字同意后报送医学院(筹)综合办公室,审核签字后报送学校财务。
上海大学医学院(筹)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