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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创建时间:  2024-09-22  庄薪荣   浏览次数:   返回

根据《上海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医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办法,具体如下:

一、接收类别及专业

2025年医学院接收的推免生培养类别为学术型硕士、专业型硕士及直博生。

硕士类别:智能医学诊疗(0811J9)(交叉学科)、智能医学诊疗(0817J9)(交叉学科)、智能医学诊疗(0812J9)(交叉学科)、生物学(071000)(一级学科)、药学(100700)(一级学科)、药学(105500)(专业硕士),详见上海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直博生类别:新药物与新材料(0805J5)、新药物与新材料(0817J5)交叉学科依托一级学科招生以及化学(070300)一级学科招生;相关、相近专业推免生可跨专业报考。

学院鼓励获得优秀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攻读上海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药学专业硕士。

二、 学制、学费与奖助学金

1. 学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3年,其中智能医学诊疗(0811J9)、智能医学诊疗(0817J9)、智能医学诊疗(0812J9)学制为2.5年,生物学(071000)、药学(100700)、药学(105500)学制为3年。直博生学制为 5 年。

2.学费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政策,我校对所有录取的研究生均实行收费制度,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我校财务处网站关于上海大学研究生学费标准的公示。

3.奖助学金

上海大学逐年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通过提高奖助水平,吸引优质生源,鼓励学生潜心学习。

(1)国家助学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凡被上海大学正式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方式学习的研究生,可按照学制获得国家助学金。

(2)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凡被上海大学正式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方式学习的研究生,成绩优秀者可申请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2万元,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 3万元,每年评审一次。

(3)学业奖学金。根据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学业水平,上海大学的学业奖学金分为不同等级,硕士研究生每年最高可达 1.2 万元,博士研究生每年最高可达1.8万元。直博生入校即享受博士研究生相关奖助学金待遇。

(4)助研、助教、助管津贴。根据教学科研需要,学校设立“助研”“助教”和“助管”岗位。

另外,学校还有宝钢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及学院设立的各种企业奖学金。

三、针对推免生的优惠政策

除以上奖助学金外,凡被我院录取的优秀推免生,还可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1.推免生可优先自主选择导师,鼓励跨专业报考;

2.优先推荐硕博连读;

3.优先参与国际会议、短期出国访学等;

4.优秀推免生将按学习成绩和个人学术表现优先推荐申请各类奖学金,第一学年享受最高学业奖学金(1.2万元/人)。

5.优先推荐攻读学校卓越工程师班及我院博士研究生。

四、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 取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以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和教育部备案的申请无效。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上海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5. 具有较强的科研潜力、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6. 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者优先考虑。

五、申请及接收程序

1. 符合申请条件的推免生可在即日起登陆上海大学接收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s://gmis.shu.edu.cn/php/bm/)进行推免生预报名。未进行预报名的同学也可在9月下旬登陆“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正式报名(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2. 经审核后,学院将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发出复试通知(学院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分批复试)。

3. 收到复试通知的申请者须按要求参加复试。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推免生选拔的综合成绩,结合其在校学习情况、科研创新潜质等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扫描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扫描件。

(2)准备个人简历,限一页A4纸(可正反打印),自行打印7份;简历中可列出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材料如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外语水平、本科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参加的社会活动等。

(3)《上海大学推免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自行下载打印一份,手签)。

4. 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正式报名的拟录取推免生必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期间,选报相应的志愿,完成正式报名等相关手续。未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的考生,我院一律不予录取。

5. 学院将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内向拟录取推免生发出正式待录取通知(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发出的待录取通知为准,并在收到后及时答复确认,逾期则视为主动放弃)。凡接受待录取的考生将上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示。最终录取名单将上报上海市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

六、复试安排

1. 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免及统招研究生招生的各项工作。

2. 根据推免生报名情况,成立一个或若干个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由不少于5名相关专业导师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复试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3. 推免复试统一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4. 推免生复试安排在上海大学宝山校区,时间2024年9月26日-27日;具体面试场次及详细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报名邮箱邮件及短信通知)。

5. 复试由英语能力测试(30分)和专业综合能力测试(70分)两部分组成,满分100分。重点考察学生的外语能力、专业知识、科研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依据面试成绩择优录取,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6. 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

七、其他事项

1.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 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 未通过国家教育部指定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者,一律不得录取。

4. 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当年度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八、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大学宝山校区东区(南陈路333号)3号楼315室

电话:(021)66786700张老师,闻老师

邮箱:medicine@oa.shu.edu.cn

九、特别说明

本办法由上海大学医学院负责解释,如与教育部招生文件、上海大学招生文件不一致,以上位文件为准。

附件1:《上海大学推免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上海大学医学院

202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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