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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医学院跨学科新医科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4-03-15  庄薪荣   浏览次数:   返回


医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上海大学医学院一体化推进研究生创新创业实施方案(试行)》,2024年上海大学医学院 “跨学科新医科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从即日起进行。请医学院研究生按照通知的有关要求,积极申报。

一、原则和方法

“跨学科新医科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的申请、评审、管理工作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平竞争、公正评审的方式,通过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推荐,专家评审后确立入选项目。

二、申请人条件

1.项目分为两类,科研创新项目主要面向一年级、二年级研究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面向全体研究生。

2.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行为规范。

3.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能够申请各类科研项目。申请的研究项目应具有开创性和前沿性,能够体现跨学科新医科的特色,并有较高的临床应用价值或基础理论价值。

4.身心健康,能开展正常的学习和科研工作。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

1.申请人应按要求填写《上海大学跨学科新医科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

2.评审将采取公开评审的方式进行。

3.入选的项目经医学院批准后正式立项,所取得的本项目学术创新成果应注明“上海大学医学院跨学科新医科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其英文译为“Supported by PostGraduate Innovation Fund of Interdiscipline and New Medicine from School of Medicine of Shanghai University”。

4.申报材料要求:“上海大学跨学科新医科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经导师推荐并签署意见后,于2024年4月8日前报送医学院办公室(东区3号楼315室),申请书电子版以“姓名+创新基金”命名发送至邮箱:medicine@oa.sh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四、经费和名额

项目资助分为科研创新项目类、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类,项目研究年限原则上为1年,项目申请人须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结题。具体名额根据项目申报情况而定。

五、项目考核及结题

项目分中期考核和结题考核,每年九月底之前以项目为单位提交中期考核报告(当年)与结题考核(次年)交学院,学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考核评定。

1、中期考核进行专家评审,通过后启动第二批经费资助,考核不通过则终止资助。

2、结题项目应按照要求填写《上海大学医学院跨学科新医科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导师须签署结题意见后报送医学院办公室。经专家评审后将遴选优秀项目参与上海大学医学院创新项目交流会。

3、项目资助学生的学术成果,应遵循学术诚信规范要求,以附件形式一并提交,已发表论文需提供文章首页及标注页,已录用论文需提供录用通知,研究报告等非论文论著成果需导师签字。具体参照《上海大学医学院一体化推进研究生创新创业实施方案(试行)》。

六、经费使用

根据要求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为业务费,经费使用参照学校业务费报销要求,项目经费不得用作研究生的生活津贴。项目报销票据经导师签字同意后报送医学院综合办公室,审核签字后报送学校财务。

七、其他事项

所有项目需在负责人毕业年度的三月前全部结题,其他未尽事宜,由上海大学医学院负责解释。

上海大学医学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1:《上海大学跨学科新医科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2:《上海大学医学院一体化推进研究生创新创业实施方案(试行)》

附件3:《上海大学医学院跨学科新医科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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