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做好 2026 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6〕13号)文件要求,现启动我院2026毕业研究生成绩综合排名评定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1、评定方案
依据《上海大学医学院毕业研究生成绩综合排名评定方案》(附件1)。
2、评定对象与条件
(1)毕业时间为2026年的研究生;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3)应于本年度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3、评定类别
按照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三个类别,分别排序进行评定。
4、评定程序
(1)参与评定的学生课程成绩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显示的学位课平均成绩为准。由学院管理人员从系统中提取数据。
(2)参与评定的学生的科研成绩核定以毕业生提交的学术创新成果为准,科研成果第一单位应为上海大学,上海大学为非第一单位不计分。
(3)参评的学生需填写附件2《上海大学医学院毕业生科研成果登记表》,并于2026年6月1日上午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至各班班长。班长组织班级2名学生代表按照《上海大学医学院毕业研究生综合排名评定方案(试行)》(见附件1)进行核算加分,于2026年6月3日上午十点前将经班主任审核后的材料交至学院办公室。
5、学院公示与报送材料
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根据提交的材料进行审定,并将评定结果在学院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申请留沪研究生的《202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表格可在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下载中心”下载)纸质版(正反面打印),个人信息表中“毕业生个人信息栏”需全部填写完整,“学习成绩评定栏”须将基本信息填写完整,成绩等级空着由经办人勾选后在经办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温馨提醒:2026 年我校非上海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相关工作安排请详见招毕办相关链接:(https://zbb.shu.edu.cn/#/Default)
上海大学医学院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