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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医学院2025年度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5-02-18  庄薪荣   浏览次数:   返回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科学研究的实力,提高我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质量,鼓励学院教师积极开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前期研究与准备工作,现对研究基础较好、创新性较强、有培育潜质的项目,以医学院科技创新基金项目予以立项资助。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数量及额度

1.医学院2025年度科技创新基金项目拟资助青年基金项目4项,5万元/项,面上基金项目6项,12万元/项。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是我院在职教师,具体申报要求请参见《上海大学医学院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上大医〔2024〕17号)。

2.申报学院科技创新基金项目者,需提交《上海大学医学院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

三、项目管理和结题要求

(一)管理办法

1.青年基金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面上基金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从2025年4月1日算起。

2.医学院科技创新基金委员会和项目负责人要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共同做好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具体管理办法请参见《上海大学医学院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上大医〔2024〕17号)。

(二)结题要求

获批学院科技创新基金项目资助期间必须高质量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力争在资助期间获批国自然基金项目。

结题需提交如下材料:

1.《上海大学医学院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

2.项目资助期间新增的研究成果清单。

四、申请办法

1.申请者须按申报要求向学院提交申报书。

2.医学院科技创新基金委员会对申请项目进行认真审核和评审,并提交学院党政联席审议、公示无异议后发布立项通知。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按照资助通知书的要求填写项目计划书。

3.申报时间

请申请人于3月20日前将《上海大学医学院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纸质版(需本人签字)1份交至学院行政办公室;电子版申请书同步发至指定邮箱。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66786700

电子邮箱: ziqin@shu.edu.cn

材料提交地址:医学院行政办公室(东区3号楼315办公室)

附件1:《上海大学医学院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


上海大学医学院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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