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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医学院(筹)2020年接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创建时间:  2019-09-24  孙湛蓉   浏览次数:   返回

依据《关于做好接收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的通知》(上大内[2019]205号)、《上海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结合医学院(筹)实际情况,现将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总体安排

1. 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为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其中,外语水平面试(口语、听力)30分,专业综合能力测试70分。(备注: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准备一个3分钟PPT自我介绍)。

2. 复试内容:

重点考察学生的外语能力、专业知识、科研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依据面试成绩择优录取。每一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每个复试小组必须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记录,并妥存备查;参加复试的教师须独立评分;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评分标准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即60分以下,不予录取。录取时按考生成绩排序,由高向低顺序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工作流程

1. 考生须根据《关于做好接收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的通知》中的要求,准备齐全个人材料,并在复试报到时提交,由医学院(筹)专人审核。

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A. 推免资格证明,需加盖所在学校或学院公章;

B.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C. 提交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

D. 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如个人简介、本科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校级以上获奖证书等。

2. 考生持复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英语口语和听力、专业面试)。

3. 复试结束后,告知考生复试结果,并做好未通过复试考生的解释工作。

4. 组织通过复试的考生领取复试合格考生材料,并办理相关手续。

复试通过发放以下材料:

A. 上海大学拟录取通知书;

B. 上海大学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上海大学生源,填写后收回)。

备注:调档函和政审表不发放纸质原件,明年4月考生自行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下载。

5. 复试合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接受上海大学待录取通知,如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确认,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四、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大学宝山校区东区(南陈路333号)3号楼203室

电话:(021)66131159 郑老师、李老师

上海大学医学院(筹)

二〇一九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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